1952年国家部门调整,中山大学法学院和法务部被撤销,1926年,广东大学更名为中山大学,法律系成为中山大学,1931年发展为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只招两个专业,法学硕士(硕士)和法学(硕士),中山大学法学院国立广东大学法律系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创建。1、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国立广东大学法律系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创建。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广东法政学堂的法学本科,再到后来的广东法学院。1926年,广东大学更名为中山大学,法律系成为中山大学,1931年发展为法学院。1952年国家部门调...
更新时间:2023-03-04标签: 中山大学法学院招生办法学院中山大学财务部招生办撤销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