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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师范专科学院对广西招生吗,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下半年要招生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05 10:11:56 编辑:通信会专科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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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下半年要招生吗

肯定会招生啊他们是招高中毕业生的啊问题不大啊我朋友也是从那里毕业啊
不多,女生偏多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下半年要招生吗

2,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分数线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分数线在江西招生理科分数线是370分,省最低排名是46693名;文科分数线是403分,省最低排名是23200名。在安徽招生理科分数线是396分,省最低排名是170709名;文科分数线是513分,省最低排名是55720名。在广西招生理科分数线是350分,省最低排名是133071名;文科分数线是408分,省最低排名是53256名。在河北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406分,省最低排名是167511名;历史类分数线是445分,省最低排名是74102名。在广东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417分,省最低排名是237183名;历史类分数线是439分,省最低排名是103993名。在湖南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423分,省最低排名是146347名;历史类分数线是449分,省最低排名是63270名。在福建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358分,省最低排名是107798名;历史类分数线是432分,省最低排名是41419名。学校现设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护理与视光学院、物联网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航空工程学院、教师教育部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12个教学单位,开设教师教育专业10个、职业教育专业24个。以上内容参考: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简介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分数线

3,南昌师范学院2022招专科吗

南昌师范学院2022年不招专科。南昌师范学院(Nanchang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江西南昌,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而设立的一所的综合性本科层次高等院校。学校创办于1952年的江西省中等师资进修学校,1956年改建为南昌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在南昌师范专科学校的基础上成立江西教育学院,1969年又与江西师范学院、江西大学文科合并为井冈山大学,1979年恢复江西教育学院,2013年改制更名为南昌师范学院。南昌师范学院专业排行榜1、语文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语文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语文教学研究能力和应用能力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就业方向:小学教师、边远地区的初中教师。2、英语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英语教育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初步英语教学研究能力和应用能力的中小学英语教师。就业方向:小学教师、边远地区的初中教师。3、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业介绍: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俗称机电一体化,是机械工程与自动化的一种,也是最有前途的一种方向。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机械设计制造方法,计算机软硬件应用能力,能承担各类机电产品和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和开发工作。就业方向:毕业生可进入企业、科研院所、政府机关、高等院校等部门,从事机电系统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电气控制、工程设计与开发、控制系统设计等方向的理论研究、试验测试、产品开发、技术管理等工作。4、数学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数学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数学教学研究能力和应用能力的中小学数学教师。就业方向:教育、企业、事业、行政等单位从事数学教学、实践工作。5、学前教育专业专业介绍:学前教育是由家长及幼师利用各种方法、实物为开发学前儿童的智力,使他们更加聪明,有系统、有计划而且科学地对他们的大脑进行各种刺激,使大脑各部位的功能逐渐完善而进行的教育。就业方向:在幼儿园从事教师或儿童顾问的职业;从事学前教育研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在有关政府机关、各大医院的儿科门诊任儿童发展评估和指导人员、儿童教育和卫生发展政策制定者、儿童教育咨询专家等;在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工作任职儿童专栏节目的采编人员、传媒策划与制作等。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南昌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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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年南昌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昌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昌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赣鄱大地办大学,情系 江西 老区育人才,根植基础教育谋发展。学校确立“以学生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根本”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具有核心能力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同时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 校招 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要 (一)学校全称:南昌师范学院 (二)校址:南昌市青山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香路889号 邮编:330032 (三)学校代码:14437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院校 (五)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学校招生 就业 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制订、修订和完善学校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落实招生实际工作;负责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争取生源数量,提高生源质量。招生就业处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十公开”、“十不准”、“三十个不得”。学校成立以纪委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来源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各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部门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生源省的报考生源状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可对跨省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总原则:对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 考试 的文史类、 理工 类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政策法规及各生源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生源省如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 志愿 及我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生源省如实行梯度志愿投档,遵循“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排队的依据为:(一)文史类:按 高考 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的,以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二)理工类: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的,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录取专业时,严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有关规定与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外语语种。 新生 报到注册后所涉招生专业录取考生不满25人的,学校可将已录取学生先行告知后再调剂到同层次相应专业 学习 。 第十二条 除另有规定,各专业均无 面试 加试和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达不到录取标准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美术学、艺术设计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生源省的投档规则执行录取,若生源省无投档规则即按江西省投档规则执行。 (二)摄影专业 组织校考的生源省,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校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即: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高考文化总分*50%+高考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不分文理按照高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生源省的投档规则执行录取,若生源省无投档规则即按江西省投档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 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认可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生源省,不分文理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成绩相同的,以高考文化总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若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新生报到、注册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 书 ,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如发现有身体问题不适合当前就读专业的,将调整就读专业;如因身体原因不能满足就读的,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颁发南昌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资助、奖励 第二十二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 学费 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助学帮扶。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助学金每人每年2200-44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当地凭新生录取通知书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困难 毕业生 实施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 求职 补贴,对其中品学兼优特别困难的毕业生给予每人600元的校内配套补贴。学校设立了基层就业和西部就业专项奖励基金,对到基层、西部和艰苦偏远地区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进行奖励。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本科文科(文史哲)类专业学费为3650元/生·学年;本科文科(经管法外)类专业学费为3880元/生·学年;本科理工(Ⅰ)类专业学费为4120元/生·学年;本科理工(Ⅱ)类专业学费为4350元/生· 学年;本科艺术类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800-1000元/生·学年。 第八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16017(兼传真) 、83811781、83818931。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信息通过南昌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jc.ncnu.edu.cn/news-list-csxxw.html公布。 南昌师范学院网址:http://www.ncnu.edu.cn/ 。 第二十七条 学校咨询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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